上海市地方标准
宾馆、饭店空调用水及冷却水水质标准    DB131/T143-9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涉外)宾馆、饭店空调用水和冷却水的水质指标及相应的水处理推荐药剂主剂的控制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一至五星级标准的旅游(涉外)宾馆、饭店,其余的宾馆、饭店均应参照执行,凡具有中央空调的其
  他行业,可供参考。
2、引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1576    《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3、技术要求
  
上海市宾馆、饭店空调用水及冷却水水质指标应符合附录A表1的要求。
4、水处理管理
  
①各宾馆、饭店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水处理方案和相应的药剂。
  ②加药处理时应采用无毒无公害药剂,并考虑药剂间的相容性。
  ③各宾馆、饭店负责水处理的工作人员应根据需要按时检验水质和药剂,并根据化验结果调整水处理工况。

附录A表1 水处理水质指标及试验分析方法

项   目 单  位 指         标 试验方法
PH   冷 却 水 热 媒 水 冷 媒 水 GB-5750
7.0-8.5 8.0-10.0 8.0-10.0 GB-5750
总硬度 ppm <800 <200 <200 GB-5750
总溶固 ppm <3000 <2500 <2500 GB-5750
浊  度 度(NTU) <50 <20 <20 GB-5750
总  铁 ppm <1 <1 <1 GB-5750
总  铜 ppm <0.2 <0.2 <0.2 GB-5750
细菌总数 个/ml <1×1.04 <1×1.03 <1×1.03 GB-5750